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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缸里的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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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克拉钻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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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06:5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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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鱼缸里的男子。
  夜很深的时候,我收到苏毓的短信。
  九,你在哪里,我心痛欲裂。
  那时的我正在测量自己的腰围,因为我发现自己内裤的皮筋开始变形,成了一种类似花蕾的皱褶布边。印在布边周围的维尼笑脸被诡异地拉长,呈出一种古怪的表情。这种笑脸一直伴随我的幼年少年加青年。它们见证了我顽固不化的肥胖。因此长久地似笑非笑。
  我绝望地发出近似兽类的呻吟,四仰八叉地倒在被内衣裤覆盖住的被褥上。我抓起手机,给苏毓回信息。
  毓,我被内裤包围了,救我。
  发完信息之后我等了很久。我习惯在发完信息后等候一个人。久而久之成了一种习惯。
  但她并没回复我。我想,心痛欲裂的她此时肯定没心情和我扯淡调侃。她需要安慰。失望至极了也许就会倒头就睡。我突然想起一个成语。乐极生悲。随即我傻乎乎地在床上笑起来。
  乐极生悲的人还是幸运的。他们没遇见悲极生乐的人。那是后天栽培的疯子。譬如某些人。
  于是我不打算再等。开始一件一件地叠衣裤,将jadore喷在枕头棉被上,然后泡一杯加茶精的浓咖啡,等待笔记本开机,开始工作。
  工作很琐碎,基本是在连绵不断的哈欠中完成的。手机被淹没在被褥里。
  当我合上昆德拉的小说,已近凌晨四点。靠海城市的黎明在初夏里总是姗姗来迟。同初冬一样夜长昼短。这是一个凉爽多雨的夏。
  窗外是铅样的墨色。整座城市就像一个巨大的木匣子,肮脏而集聚灰尘。同时像被顽皮孩子玩得跌在地上的匣子,悲惨地摔碎出一个缺口,由此透进稀薄的氧气和月光。我看见剪影一样的楼房耸立在层层远山的前方,彼此交错,眯着眼睛看远方,整座城市像一盘被上帝下慌了的棋局。也只有此时,我才会如此渴望见到阿颠。因为看见他,就等同看见光亮。
  阿颠是谁。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包括阿颠这个名字,都是我给他起的。因为他的行为举止,在常人看来,确实疯癫而不知所措。
  小区的夜灯从08年起就一直坏至现在。这对于深夜里如爬虫一样捷锐却脆弱的生命来说无疑是催生繁盛的。像露水催生蚊虫那般。譬如我。在夜里啃食晒干未去籽的辣椒,或是在深冬里吹空调吃温室西瓜,辣的自己想死或是冷得想尖叫,像一个可以独自玩积木玩到睡着的孩子。
  独自游戏。已成为我最习以为常的生活模式。失去,就不能活。
  那时我就俯视颠。我也无法平视或者仰视。因为他始终独自一人拎着装满工具的木匣子在夜深得要把人溺死的时刻来到小区的各个夜灯下,修灯。
  我工作累了,看表只要不超过四点,就会来到窗前或者阳台俯身看下去,他总是在的。并且忙碌。一丝不苟。
  可是他修灯的速度奇慢。从09年到现在,我几乎每夜都看见他在修灯,从小区门口到我所居住的四号楼下,他不停地来回走动,二十五瓦的光线将他的身影刻成涣散的形状,像水族馆里那些供人观赏的深海鱼,在巨大的水缸里游移。整整一年,他修好了三盏灯,70米的鹅卵小径。
  也就是这样,我养成了在深夜披一件棉质睡袍或是端一杯茶精浓咖啡站在阳台上俯视他的习惯。
  他就像我养的一尾鱼。
  我想。
  他不是在修灯。
  后来我才察觉到。其实灯已经修好。他只是在不停地检查和修复。他看上去并不想雷锋或者其他。我趁斜角稍微扩大的时候瞥见他的面庞,清冽秀气,甚至斯文。
  他每夜每夜地检查夜灯。哪怕只有二十五瓦。
  我觉得他在担心和怕。
  担心灯坏了。以及害怕有人在黑暗中跌倒。
  可是今夜他没来。
  二、我给他了。
  我喜欢在天即亮的时段寻找睡意。我也这么做了。我褪去睡衣浑身赤裸地仰躺在床上,然后像极一只爬虫那样滚来滚去,把床上整洁的被褥床单滚得一团糟。翻滚是我困倦的途径,也使我更凛冽地感受到彻肤的质感,安全,就入睡了。
  临近午时十二的时候,我才醒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手机。我要音乐。最后在床下的棉鞋旁找到手机,按亮屏幕,十四个未接电话。
  是苏毓。
  我赶紧回过去。我害怕怠慢任何人的心碎和痛苦,这使我有犯罪感。但苏毓在电话另一头的声音让我松气。石头落在地上。
  毓说,我在西湖对面的三井酒吧,一起吃午饭吧。
  我说,我刚醒呢,还没梳洗。
  毓说,没事。我等你。
  于是我去了。在一个小时后,我和苏毓面面相觑地坐在三井酒吧的落地窗旁,侍者端来的杏仁酒和鱼子酱,这都是我们爱的。
  我看她,可她并不看我。只是一声不吭地吞咽鱼酱。我听见她唇齿间鱼子的爆裂声,如炸弹那样。我想象她吞咽炸弹的情形,开始似笑非笑。
  沉默是开场白最惯用的伎俩。我懂得。于是我等,等她开口。
  可是直到她把她面前的那盘鱼子酱席卷一空了,她都不肯说一个字。
  我只是静静地察觉异样。就像昨夜里没看见颠那样静静地察觉。我觉得凡是与平常不同的东西,都会使我神经惯性地纠结。这与猜疑不同,因为我并不好奇。我只是想知道这些异样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或者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苏毓又叫了一盘。侍者端来,摆在她的面前。这下她不吃了,呡了一口杏仁酒之后她开始省视自己的手。她的手白却短,像雏鸡的爪。
  苏毓调戏了一会自己的指甲之后开始神经质地盯着我。她的瞳仁很小很小,像极虾米脑壳两侧的米粒眼睛。但她的眼眶很浓很黑,睫毛如是。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误以为她化了悲壮的浓妆,直到彼此熟识,在一次私下聊天的时候才真切地发现她的眼眶确实很黑,与妆无关。
  我受不了她神经质的目光。开始躲闪。
  我说。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看我,很恐怖。
  会恐怖么?
  苏毓抿了下嘴唇,怪怪地瞟我一眼便调开目光了。
  有烟么?我想抽。
  她向我借烟并不是因为她没带烟。而是她想抽焦油量小一点的烟。她知道我一直习惯于薄荷味的520绿摩尔或者零点五的中南海,淡到男人无法接受。她戒烟一个月了,她怕再度染瘾。她恐惧蜡黄的牙齿和肌肤,于是戒。
  我递给她。她娴熟地接过,并且享受我为她点火的过程。
  当烟草被点燃,绸缎一般润滑的烟雾在她口舌中缠绕的时候,她的眼睛始终是眯着的。看的出来,她很享受。
  但这种醉纸迷金一般的享受并非受用。她想发癫,只是在找发癫的感觉罢了。我觉得她可能出了什么事情,不然不会这样醉醺醺地抽烟。
  我忍受不了她突如其来的沉默寡言。我说,你到底怎么了,说啊。
  她看我一眼,媚眼开始四处乱飞。
  我的天,你到底想干嘛。
  我给他了。
  什么?
  我、给、他、了。
  她一字一句地说。然后开始笑。
  她的笑容让我想起我小棉裤上的维尼笑脸。诡异地拉长并且保持微笑。
  我瞬间觉得跌入深海。
  三、不过一层膜而已。
  凭什么——如果有男人要我献身于他,我肯定问他这句话。对,凭什么。但当我明白该如何去问一个男人凭什么的时候已经没机会再问了。委身于某个男人或是渴望承受一个男人的体重并非是一个女人生来就必须去完成的使命,如果在生命里画个圆周,爱情的指数应该只能占在女人体内的百分之五十一。那多出来的‘一’,我认为足够应付付诸爱情的比重。百分之五十一,是我对爱情所占生活比例的一种理解。我也曾听苏毓说过,一个女子最大的骄傲,就是离开了任何一个男人,她的生活都不受任何影响。她说这句话的时候信誓旦旦,可现在坐在我面前的女人,并不是骄傲得连男人都放不下的女人苏毓,而是一个渴望用发癫来缓解疼痛的傻女人。
  当然。面对她的所说,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安全。我不希望看见一个生命以快感的消逝为全部诠释而死亡。但不幸的是,这个世界上如此的死亡比比皆是。更不幸的是,每日仍在不亦乐乎地重蹈覆辙。覆辙这些本不该发生的惨剧。
  如果一个男人目睹了女人尖叫的全过程,那他是否会更加珍惜在尖叫之前那个安静得连哭泣都没声音的女人?
  苏毓问我。
  我为自己点烟。点完后以同样醉醺醺却责备的眼睛看着苏毓。
  这样的问题,你应该去问男人,而不是问我。我说。
  弹掉烟灰,她苦笑。
  靡靡之中,我问了一些类似‘什么时候的事’以及‘例假正常么’之类琐碎的问题。我说了很多话,我将自己的前车之鉴肢解开来,一片一片地放在手上翻看,然后拽到苏毓的面前为她解读。
  我都觉得疼了。
  她很简单。她只是告诉我。
  不痛。没有血。
  然后还有一句话。
  不过一层膜而已。怕什么。
  我觉得醉酒的人说胡话没什么,最怕的是说胡话的人并没喝酒。
  ——我知道她没醉。而这正是最恐怖的事情。
  四、颠簸。
  后来我们去了左海公园。她照例坐了她最喜欢的旋转木马和过山车。我看见她傻乎乎的笑脸像默剧里的某个角色那样欢乐却安静地旋转,猛然觉醒彼此的童年已经离开了生命旅途的地平线,在某个安静的海岸线退潮并且再不复返。像被海浪卷走的贝壳那样。
  苏毓依旧美丽,我依旧灰姑娘般地存在。她的妖冶和天真,使无数男人期许她的石榴裙。可当真的有男人将她的石榴裙拽下的时候,我感觉到她哭了。
  我们一起成长。
  她哭的时候总是无声的。笑的时候总是嚣张的。
  像这样性情中的女人,注定颠簸。
  那天和苏毓分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破天荒地不想去酒吧熬夜。她说她困了,想睡,于是回家。但她拒绝我送她。我只是看着她的背影在街道的拐弯处消失,然后隐忍着突如其来的神伤独自离开。
  回到家后我简单地洗漱就躺上床。然后又像昆虫那样不厌其烦地滚来滚去。床铺吱吱呀呀地控诉我的暴戾,但上诉无效,我继续折腾。因为我烦。
  我满脑子都是苏毓。她眯起眼睛的样子。她抿嘴唇的样子。还有坐旋转木马时没心没肺的样子。我从来都是爱她的。我们相爱,偶尔会像恋人那样相爱。但更经常的是彼此分享彼此在外面的恋爱过程,综错地交集某些情感。让我们之间的感觉比朋友厚重一点,比姐妹要浅薄一点,比情人要单纯一点。
  今天她很乖地在到家的时候给我发短信报平安。
  看到她的文字,我又忍不住叮咛几句比婆婆妈妈还要繁琐的废话。她回过来说,没什么的。没啥好惋惜的。要惋惜还是惋惜你自己吧。
  要惋惜还是惋惜你自己吧。
  我忽然想去上吊。
  这个死女人。竟然这样说我。
  我猛按手机按键:你个死女人,搞的你就特值钱。你爱他啊。
  她回过来:爱。所以义无反顾。
  我恨不得把手边的枕头砸过去:你真傻。特傻。
  发了一连串的傻x过去之后我开始喘不过气。我觉得我在骂自己。那种感觉,就像在没命地扇自己巴掌。
  她说,我们都特傻,不是么?
  她又开始没心肺地乱笑。
  我真的很想和她就这样没心没肺地笑作一团直到永远。可也只是想而已。
  五、万里无云的幻觉。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苏毓不再回我短信,我就知道她肯定睡着了。我不忍心发晚安给她,怕吵醒她。我照惯例去冲凉,然后裹着浴巾在卧室里来回走动,就着昏暗的台灯,在镜子前不停地照自己。我觉得自己一直很闷骚,因为我很善良地张扬,特别安静。像一只鱼。
  在深夜里裹着浴巾码字是我所热衷的小习惯。然后在绝对安静的环境里可怜兮兮地吮吸棒棒糖,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还未断奶孩子。这是我所喜欢的幻觉。如果失去,就不能活。
  我厌倦从白昼到夜晚一直重复着一个身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我厌恶自己始终是一个女人。我希望自己偶尔能是一个孩子。或者女孩。需要被人宠的那种。如果一直是一个女人,承载的东西太多,其中包括一个男人身体的重量。或者,更多男人。
  这个世界能容许各种各样的女人的存在。譬如可以承载任何的女人或者不能承载任何的女人。我属于后者。所以我轻如鸿毛。
  相较其他女子,我活的更加万里无云一些。
  譬如组乐队。教人弹琴或者去画廊做助理。四处奔波,在这个火车站到那个火车站的中途码字写文章,在风景的过滤中思考我的人生。我想我始终无法接受自己的双手将注定被浸泡在数吨的洗碗水里。那不是我期望的。我无法接受一个女人将自己的生命全权交付给任何一个人。哪怕是自己的丈夫或者孩子。那样的话,女人就不再是一个个体,只是一个弹指便能摧毁的附丽。我也无法接受用无数用来莺夫人的考卷来奠基自己的青春,因为我始终觉得青春的旅途应该不止这些。就算青春终归会死,但也要选择如何死去的方式。老死在病床上的斗士,是最痛苦的。
  因为只剩下回忆的人生会提早心脏的衰老。不想催生苍老,就别悲伤到只剩下回忆。哪怕真的只剩下回忆了,宁可再次飞蛾扑火,也不要五脏俱全地做一个反复煎炒回忆的植物人。
  很多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的生活乃是万里无云的腾格里。我可以狂奔和呐喊,或是驰骋马驹。但他们并不知道越是试图改变一个东西你所遭受到的阻力就会越大。
  于是他们只用眼睛羡慕。
  只有苏毓,她用心来羡慕。
  有时候我想,苏毓或许就是我生命中一个活动的幻觉。像无数个走来走去的幻觉那样,只是她的衣着比别人的要鲜艳一些,让我在某种程度上悄悄地迷恋上她。
  她说,她愿意陪我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下做梦和傻笑。
  直到她爱上某个男子。她会更愿意陪他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下做梦和傻笑。
  可我总觉得,不是她抛弃我。而是我抛弃她了。
  而我所想的,和梦想产生了某种强烈的化学作用,事情也就是这样来的——现实如此。
  ——所谓争吵。
  六、争执,爱执。
  我唯一喜欢的日系音乐除了手岛葵之外就是神思者。两者都是纯净的轻音乐。神思者系列里有一首用风琴拉奏的音乐名为《爱执》。爱执的意寓为何我并不了解,我翻遍了新旧辞典但上面并没‘爱执’如此的词汇。但光从字面上去看就像是两个为了爱情而执着得愿意舍弃一切的背影,从路的这端走到天涯的那端,极远的行程,有让人生畏的情绪在里面。我第一遍听这首歌的印象并非源自这首歌的旋律而是源自这首歌的名字。
  爱执。
  爱情的执着。爱人的执着。爱的执着。
  总之与爱有关。而且,与执有关。
  爱是缠绵的,是柔的,是顺的。而执这个字又太过锐利,像生了利齿的猫舌头,在它温顺地舔你的瞬间让你感受到生命锐利的质感,也许就是爱执。
  陷入情爱的生活中亦是如此。
  譬如因为爱情所以生活在意料之中的苏毓。
  她不可避免地和男友亦西发生争执。并且无可救药地深陷其中不可自拔。争吵也是一种瘾。一种因爱过度的瘾。像烟瘾。
  很久以后苏毓告诉我,童话里面的王子,利剑和屠龙,都是小事。砍砍杀杀和曲曲折折都是小事。真正的大事是从‘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开始。童话的悲剧和喜剧就源自这里。
  悲剧在它欺骗了所有因童话而叠叠生辉的心灵,喜剧在它一笔概括了机械化的婚姻生活,所以说,维系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情爱生活要比使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要来得困难得多。
  童话所说‘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只是不忍告诉你太多悲剧罢了。
  这是苏毓写的一段话。那时的苏毓已经是个颇有成就的写作者。她同我一道,夜降而作,日升而息,如此循环生生不息。彼此都周旋在文字的漩涡里不可自拔。
  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为可怜的梦想写字。她是为可怜的爱情写字。
  但同样可怜。
  七、神经质的男人。
  我认识苏毓的男人。但在之前我并不知道自己认识他。苏毓所说的男人在我脑海中只是另一个幻觉而已。但自从苏毓告诉我她给他了之后,这个幻觉日益清晰。直到我看清坐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原来就是那个修灯人阿颠。
  原来原来。苏毓的男人就是我曾养过的一条鱼。
  我放肆地笑起来。
  对不起,苏毓,我真的忍不住。
  这是个写字的男人。名叫粱良。一个文质彬彬且温良的名字。
  我从苏毓的手机里偷偷抄下这个人的号码,趁正在被窝里哭得天昏地暗的苏毓没任何知觉的时候,约他出来见面。
  我说,我是苏毓的女友,想见你一面。
  他在电话那头用鼻子回答我,嗯。
  从见到他觉得面熟,从面熟到猛然想起修灯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被骗了。我想起夜幕降临时窗外层层交错的大楼和高山,还有如棋局一样零散的城市。
  还有那一尾像鱼一样游移不定的灵魂。
  而我陷身其中。不可避免。
  其实。苏毓和粱良争执的起因就在于粱良每夜出游的怪癖。粱良每夜摸黑起床去小区里修灯,这使苏毓觉得蹊跷。再加上粱良是个沉默寡言却城府颇深的男人,使苏毓越发觉得不安和焦躁。
  后来苏毓在粱良的床头柜处找到一箱子书信。苏毓虽然忍了半天没拆开箱子去看信的内容,但断定这就是粱良成日为其忧郁烦恼的源头。
  她无法忍受。于是争执。
  而他也无法忍受。从沉默到反抗。再从反抗到沉默。
  粱良没日没夜地写作和抽烟。苏毓夜醉不归,他也不闻不问。最终她撕裂心肺地摔门离开。她发誓再也不要见到他。再也不要。
  可是苏毓是爱他的。爱得并不恰如其分。如果是恰如其分,就不会发生如此惨烈又俗套的情节。苏毓跑到我家来哭诉。像要发疯那样嚎叫着撕扯我的被单。我换了两床被单,但都无一幸免地遭受她的蹂躏。
  于是我决定找他。
  至少,这个让苏毓如此痛苦的男人,不管他是否要为苏毓的爱情买单,但他肯定要为我壮烈牺牲的被单买单。
  粱良并不喜欢鱼子酱。但勉强能接受杏仁酒。我带他来到西湖对面的三井pub,还是那套摆放在落地窗旁的桌椅。我特意让他坐在苏毓曾坐过的位置上,我让侍者端来苏毓最喜欢的鱼子酱和杏仁酒,可他并不喜欢。
  你和苏毓都喜欢吃鱼子酱?粱良问。
  嗯。是的。
  粱良皱了下眉头。这么腥,怎么吃。
  我说,你不喜欢口味重的东西么?
  他摇头。不喜欢。
  也不喜欢喝汤?
  是。
  分歧是很明显的。我听外祖母说过。爱喝汤的人都是重情重义的。不管这句话的可靠性到底有多高,但从粱良的言谈举止上我几乎可以想象出苏毓每日面对他的冷漠会是有多么的折磨。
  我心疼她。
  他真的很冷。我想起一个下着小雨的夜晚,他仍旧提着装满工具的木匣子站在夜灯下面抽烟的情形。他没急着撑伞或躲雨,只是默默地抽烟,然后离开。
  那种场景,如同今日坐在我面前的周君。他从未改变。
  粱良是个切入主题极快的男人。没有任何前奏。
  他说。苏毓曾想把第一次给自己,但他因为恐惧处女,就拒绝了。自从那一次拒绝起,苏毓就一直自责,认为自己没有别的女人有魅力。这一次,他要了。但苏毓自从他要了那层膜起,就开始疯狂地索要他的个人空间。这使他呼吸困难——他需要足够的个人空间用来呼吸。
  他说。苏毓肆意翻看他的笔记本,日记,甚至信件,她肆无忌惮地表露自己的不满和痛苦,她哭,她闹,包括离家出走和彻夜不归都令他精力交萃。出版社的编辑日夜催稿已经使他奄奄一息,再加上苏毓狂轰乱炸般的爱情,他几乎就此夭折。
  他狠狠地碾碎一根烟。说。
  让她过来闹。我奉陪到底。
  我觉得这是个神经质却又脆弱的男人。始终想证明着什么,并且满胸的浪漫天真。这真是一个完全不世故的男人。哪怕他并没有海岸线那般完美的侧面。但我想,这会是一个可爱的悲极生乐的男人,就是那种后天栽培的疯子。
  在某种领域堪称天才的人一旦入世就会成为疯子。
  只要发觉有人爱他或者他爱上某人,就会更加疯狂。
  他的疯狂还未发挥到极致。这种极致需要附丽的配合。譬如苏毓。
  这种极致必然燃烧甚至爆炸。就像苏毓唇齿间鱼卵的崩裂声。
  八、神经质的女人
  其实我一直很羡慕苏毓。我曾在报刊上看到粱良为苏毓写的文章,那种堪称情书的文章使我赤裸裸地嫉妒和羡慕。我也曾为男友的笨拙而大肆争吵过,但始终没有一个男人愿意为我写下这么深情动人的文字。
  粱良确实是个很深情的男人。
  也许爱情的付出是靠索取做积淀的。只有索取得充满能量了,才能释放自己的光芒。苏毓告诉我,她已经给他了——但我认为这句话不对。她希望的是他能给她。虽然从传统的角度上去,她确实给他了。
  但她并未满足。所以一度索取。
  他只是一根草。倾其所有地将自己的汁液灌输给他人,他已经足够疲惫了。可谓榨干。
  就算从自卫的角度上看,他都应当反抗。可他没有。他只是在沉默。在忍受。他期许会有更坏的结局或是更好的结局。
  当然他只是好奇这个结局而已。无所谓是否分手。因为分手并非结局。
  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
  他无所畏惧了。
  但是但是。她会畏惧他的无所畏惧么?
  谜。
  九、变质。
  两天之后苏毓平静地收拾行李离开。她说她要回去。我说去哪。她掐我胳膊骂到,傻女人,你说我能去哪。当然是他家了。
  她说,他想她回去。于是,她又开始没心肺地笑。
  两个神经质的恋人。我回骂道。
  是啊是啊,我们都很神经质。苏毓颠颠地笑着,拖着笨重的行李箱挪出门口。
  我站在门口和她挥手告别。她在十米开外回头看我,咧嘴傻呵呵地笑。然后消失。我看见她那没心没肺的笑容像离巢的候鸟那样温婉寂寞。
  苏毓又开始了麦芽糖般的爱情。粱良就像筷子那样坚硬地伫立着,任由黏人的苏毓像麦芽糖那样缠绕着自己。他在承受那种厚重感。因为他相信昆德拉所写的生命质感就需要厚重去诠释,只有一定重量的生命才能更深入地贴近大地,让土壤填充自己的躯体。
  他渴望这些。于是决定承载一个女人身体的重量。
  所谓变质的爱。与情错身而过。
  他会写信给我。塞在我门口外用来装牛奶的箱子里。
  他说。他感觉自己对爱的理解开始变质。他和苏毓的争吵并没减少,只是每次争吵完之后他都会用暴力去压制住她的抗争。
  他还说。他非常爱她。
  可惜的是,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种毁灭性的爱情。他们彼此伤害和折磨,像两个要置对方于死地的仇人。但他们彼此深爱,又是如此深情。为什么要这么痛苦?我像个凡夫俗子那般写信劝他,说,爱就要包容,彼此腾出一些空间,彼此体谅和关心,你们会过得安稳而幸福。
  何乐而不为呢。
  我把信用胶水封好,夹在昆德拉的《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的随意某页。在夜里,我披着棉质睡袍站在阳台上等他。他如期出现在二十五瓦的光线下,像一尾鱼那样游移到夜灯下,左右徘徊。
  我揣着书,下楼。他仍旧站在夜灯下。踩烟。
  他看见我,面无表情地继续踩烟。
  我走过去把书递给他。
  他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接过。他看着我,我看着他非常漂亮的嘴唇。是的,他不仅有漂亮的嘴唇,同时有漂亮光滑的下巴和额骨。他的眼睛有女人忧愁时的慵懒,也有男人忧愁时的厚重感。
  我忽然神经质地伸出手抚摸他的下颚。
  他真的很美。
  使我不忍触摸。就像观赏一朵盛开得猎艳的牡丹被丛生的杂草掩盖,我得轻轻拨开旁边的那些碎草,隐约地去抚摸那朵花。
  他迟疑了一下。突然问。
  我可以吻你么?
  十、质变。
  苏毓和粱良分居了。结局注定破败。破败的起因还是因为争吵。这很俗套。但不可避免。
  粱良在写文的时候需要极度安静。这点对他来说至关重要。他极度恐惧有人在他思绪顺畅如水的时候突然间闯入他的神经,就像把梦游人喊醒那样——会死。苏毓并不了解这些,她只是一味关心他。为他端茶送水。偶尔会因为家里乱七八糟的摆设而满腹牢骚。她会帮他整理稿件,一张张地按照序号叠好,放在电脑桌旁的茶几上。
  唯独那一日。粱良好似中魔一般。他不吃不喝地坐在电脑前,手指不曾停歇下来。他已经一个星期没洗澡,浑身臊臭难当。苏毓并不喜欢自己的男人这样不干净,于是盛了一盆温水,蹑手蹑脚地推开他书房的门,见他还在没命地码字,也不忍打扰他,只是轻轻地把水盆放在电脑桌下,然后又折回去拿了一条毛巾,放在水里浸湿,趁粱良点烟的时候,将温热的毛巾贴在他的脖颈上。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粱良像女人一样尖声嚎叫起来,他摔开苏毓的毛巾,仅一瞬的时间里抓起鼠标就砸了过去,鼠标承载着重力从苏毓的太阳穴旁擦过,苏毓还来不及尖叫,周君就动手打了她。
  粱良下手很重。整间书房里除了电脑没砸之外,连书柜都被推翻。大摞大摞的书籍从书柜上滑下来,砸在被粱良打倒在地上的苏毓身上。一本《荒漠甘泉》砸到苏毓的脸上,落叶状的铜质书签在她的额上划出悲壮的一道,血粘稠地滑下来,在她的睫毛处凝固。
  粱良不曾停手。
  他兽类般地叫。像捉一只爬虫那样拽起苏毓,抓起地上的书就往她的脑门上磕。她尖叫着用手去挡。粱良手里的书被拽破,书页支离破碎地散落在地上。
  像北方初冬的雪。
  她被推倒。跪坐在地上。粱良狠狠扳她的下颚,然后像啃食骨头那样咬她的嘴唇。咬够之后,他摔门离开。留下身后瘫软的苏毓,以及遍地狼藉。
  她看见自己凝固的血液。
  她看见遍地破碎的书页。
  她看见《荒漠甘泉》翻开的一页。
  “你的波浪洪涛漫过我身。”(诗四十二篇七节)
  她想起,就在一个月前,她在书柜里翻过这本书。粱良的书柜里有三分之一的书籍都与基督有关。《荒漠甘泉》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写的书,记载了圣经里的透彻心扉的文字然后加以分析。考门夫人著。
  粱良正好在那时从厨房里出来,围着印有碎花的围裙,他像个新婚的丈夫那样从她身后拥住她,把她脖颈后的发丝撸到前边,然后吻她的肩膀。她痒痒地缩缩脖子,咯咯笑,转身藏进他怀里。
  她感受到他体温上有淡淡的油烟味。
  粱良抱着她,从她手里拿过那本《荒漠甘泉》,像教幼孩识字那样指着书里的字,一字一句地念他用红笔标记过的文字。她至今记得他所念的。
  “似乎忧愁,却也常常快乐的。”(林后六章十节)
  他的气息在她的脖颈处飘忽不定。他轻轻咬着她的耳垂,告诉她,他爱这句。
  “似乎忧愁,却也常常快乐的。”(林后六章十节)
  粱良粱良。我们的爱何以至此。
  那些有关考门夫人所记载的文字,有关忧愁和快乐的故事。
  她都不记得了。
  现在她的世界,只剩下拳头,殴打,还有他口中如洪涛般漫过她身的唾骂。
  十一、木匣子。
  那天过后,苏毓彻底沉淀了。
  她并没离开粱良的家。那天的疯狂之后,她只是一言不发地从地板上爬起,然后走出粱良的书房,一声不吭地坐在厕所的马桶上,坐了整整一个晚上。
  第二天清晨,她从厕所里出来,若无其事地坐在梳妆台前上妆,穿衣,然后上班。仿佛昨天的那场洪涛只是一片烟云,过眼而已。
  但就在这一天的傍晚。风卷残云的洪水,终于决堤了。
  在苏毓离开家去上班之后,粱良离开了。
  他没事先告知苏毓,自行收拾行囊离开家,在附近的一家小旅馆里住下来,没日没夜地坐在电脑前疯狂地码字。
  在苏毓回到家之后,并没觉得有多少异样。在第三天之后,苏毓冲到我家门口疯狂地砸门,大吼着要我出来。
  我并不知道这些。我只是打开门,看见苏毓像兽类动物一样玩命扇了我一巴掌,随后自己也不敢相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我看见她在颤抖,热裤露出的肌肤有微红的伤痕,还有她浓黑眼眶下的眼袋。
  在她扇了我那一巴掌之后。她又沉淀了。
  末了她颓然地靠着门框滑坐下去。瞳仁安静得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够听到声音。我看着她。哑口无言。
  我忽然觉得。苏毓就像一杯红酒。沉淀时所有絮物都会沉入杯底,肉眼都能看得见;一旦摇晃起来,絮物交缠,浓稠辛烈。
  我知道。她打开了那个匣子。拆开了那些信。
  然后,她决定崩溃。
  有关亲吻的,我和粱良。
  就在那个我把《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放入周君手中的夜晚。君把我拽入他的世界。他吻我。然后问我一些或多或少的话。我只是在听。然后沉默。
  我并没假意地挣扎或抗拒。
  “任由他去。”
  是我当时的想法。
  十二、与床有关。
  “我可以吻你么?”
  在此之后,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寂静。我所记得的,是他的嘴唇如鹅毛般柔软。黏糊糊地在我的脸颊上肆意荡漾。在那样的夜晚。我也成了一尾鱼。一尾穿着睡袍的狼狈的鱼。
  我在与自己饲养过的鱼儿接吻。虽然与不可思议无关。但我确信自己坠入了自己铸造的玻璃鱼缸里,坠入缸底。他在水草浮生碎石遍布的水底。等我。
  在这样棋局般的城市里。我们一同坠入水池。在水藻丛生的池底互相照面,惺惺相惜一阵之后彼此相离。所到之处,也只是一首安魂曲始终的时间而已。
  我同粱良是有缘分的。中间那道不可逾越的墙就是脆弱而浓烈的苏毓。她是我们的所有。没有她。或许就没有我们。但她所期许的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
  我们彼此知晓。
  爱本身就无法以单独的个体而存在。就像鱼那样,无法离开水而独立存在。我从一开始的饲养人,到坠入玻璃缸里化作一尾鱼,所经历的时间不过睁眼闭眼的一个闪瞬。对的。在我睁开眼的次日清晨。我所看到的第一个幻觉,就是粱良。他俯视我并且微笑。我看见他围着那条苏毓为他买的碎花围裙,洁净衣领上的油烟味道,还有他清澈的笑容。
  至此之后。我们周旋,纠缠,迟钝。
  那些与床有关的片段。
  我至此删掉。
  十三、某年。
  恍惚之间,我好像记起了什么。
  三年前的夏天。还是四年前的夏天。那个我毅然从大学辍学,拖着行李箱独自等候末班车的季节。母亲是个像极鱼类的女人。尤其在深夜。她会在入眠之后紧闭着双眼、微启着双唇吐气。尽管她并不知道。我同她睡一张床的时候,我时常借着月光端详我母亲的面容。她是美的。岁月使她的面部更加柔和。这种柔和。像极大树躯干里一圈圈年轮弯曲的弧度。我时常望着坠入沉睡的母亲。她的双眼紧闭,她的鼻翼翕动,她的腹部处在起伏,包括她呓语般的鼾声。
  被褥在月光的铺撒下像海平面那般富有母性。月光是富有温度的冷色。我和母亲像浮在海面上的鱼类。我们彼此很安静地,很安静地富有生命力。那种既饱和又饱满的生命,往往是孤独的。
  在白昼里她如其他任何母亲一样奔波操劳。但一旦夜深入睡,她的瞳仁被眼帘遮住就像云彩遮住月亮那般,所有归于寂静,只剩下轻微的呼吸声。
  母亲的呼吸声,像极鱼类的吐泡声。
  小巧乖戾。在深夜里让人神伤。
  母亲曾是个作画者。画夹诠释了她所到之处的前半生,却无法诠释她的后半生。于此我无法做出任何选择。我默默看着母亲像所有人一样日益衰老。我时常在深夜里盯着母亲的面容流泪。
  只是,她不曾知道。
  那是个多雨的季节。雨在夜里能把人心都下碎掉。我恐惧下雨。一直如此。但我喜欢站在江边面朝着弥天的乌云,痛快而寂寞地淋雨。一直如此。
  也就在这样一个泪水繁盛的季节。我辜负了母亲的期许,独自来到这座无依无靠的城市,以一只蜗牛爬藤般的生命力在市井里卑微地度日。
  城里向北的故楼是我所居住的小区的名字。这里是郊区。但是繁华。每到夜里霓灯猖獗。车水马龙的声音不绝于耳。高楼耸立。
  但我认为,月色下的一切,都是剪影。
  并无二差的。
  某个夜晚。那个被我遗忘的夜晚。
  零七年我搬进故楼。以卖唱为生。在深夜里混迹于各种酒吧,与民谣吉他相依为命。我抽烟,但不喝酒,因为喝酒会长肉。于是我猛烈地抽烟,甚至说是吃烟而不是抽烟。两个小时里我可以干净利索地啃食掉三包烟。一根不剩。包括烟屁。我坐在麦当劳的露天餐厅里抽烟。一杯咖啡一包烟,一块甜甜圈一本书,就可以使我我坐上半天。那个时候我最喜欢的是《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一本描述男画家与女佣恋情之路的书籍。文字非常的朴实,没有丝毫的华丽,阅读起来有种令人心酸的辽阔感。
  那时候我就想。想象那个女佣围裙前的格子布匹,还有她长满茧子的手指。他会细细地握住她长满茧子的手,教她如何研磨象牙调制颜料。我甚至能感受到他在她耳边搔痒的气息,他嘴里的薄荷味,还有稀薄的唇瓣。
  这种不堪入耳的日子。
  却被他铭记住了。
  我记起某个夜晚。非常深非常深的夜。我从酒吧里下班回家。班车是不可能了。于是我独自行走。
  琴很轻。但我喝了酒,身体摇摇晃晃的像是水底深处飘摇的水草。琴压在我的背上磕得我的背部疼痛难当。我在路边一家24小时营业的小超市里买了一包万宝路。我无法在困倦得要死的情况下抽单薄的中南海,那根本没用。万宝路是男人抽的烟。但凡真正抽烟的女人,总抽男人会抽的烟。我现在非常疲倦。我需要刺激。
  在烟团中,我想起那个该死的老板娘。她把我灌醉。试图让我忘记今天就是发薪水的日子。好在我确实忘了。那个该死的。
  我把吉他斜靠在超市门口的栅栏上。我向店老板借了火,自己也斜靠在栅栏上,昏昏欲睡。
  前面提过。这座城的夜是繁华的。现在不过凌晨一点半而已。人群还算熙攘的。但也许不算熙攘。是我的眼睛产生了幻觉,一个人已经变成了许许多多个人,在我面前恍惚地走过。
  于是我确定自己醉了。
  我看见那个肥硕的店老板走到我面前,我确信他拍过我的脸和大腿。然后从我的牛仔裤里翻走了该死的钱包。
  我除了平静地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因为我醉了。
  十四、夜灯。
  沉默的活着的镰刀形的火光
  似一颗焚烧的头颅在荒野滚动
  ——神秘、寒冷而寂静。
  ————海子《月亮》。
  城市上空,没有滴落的星子。也没有似焚烧头颅般的月亮。只有棉被一般厚重的灰色云朵在高高的某处不止息地滚动。
  那晚醉得有点过分。
  我并不了解青红酒的后劲是如此大。一开始只觉得是小儿科的果汁,喝到后面,仅是一点微醺的飘飘然。谁料一走到凌晨的大街上被冷风一吹,浑身的酒劲就被哆嗦着冻出来了。
  后来我记得,我走进一家24小时持续营业的超市。然后买了一包烟。借了火。然后便是那个肥硕的身影晃到我的面前。我看到自己的手在自己眼眶面前挥舞,然后我看到自己的双腿,被路边积水浸湿的帆布鞋,裤脚也有点脏了……
  之后的,我全全忘了。
  现在的我,是睁着眼睛的。
  但我看不见任何一点有关过往的事情。
  天还是黑的。只有头顶上的一盏二十五瓦的夜灯在可怜兮兮地亮着。
  我并不慌张。我只是茫然地转动头颅,然后发现我已经躺在自家小区的草坪上。草坪边缘有五盏坏掉的夜灯。只有我头顶上的这盏,还在亮着。
  还有我的琴。它斜斜地靠在夜灯下边。像一个等候末班车的孩子。
  我欣喜地爬起来,去拥抱我的琴。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此时此刻正躲在不远处观望着我。或许在某个灌木丛。或许在某辆私家车的后头。或许在某个拐弯处的暗处。
  总之。
  那个人,是他。
  很久之后。他写信告诉我。
  他一直在爱我。
  信封是简单的牛皮纸。第二日的清晨时分,我在翻看门口牛奶箱的时候,看到的。没有落款的姓名。更没有地址。信封上白白净净得什么都没有。抚摸信封的时候可以触及到里面信纸凹凸的质感。我很喜欢这种感觉。纤弱,却十分饱和。当时我有小小的欣喜与满足感。收到信的女子,总是这般小巧玲珑地喜悦。
  我取了牛奶和信。微笑着退回里屋。
  那天阳光十分明媚。我将窗帘拉开,光束如潮水般涌进屋里,细致地铺撒在每个角落。浴室透明的玻璃墙上印的碎花都显现出来。我从阳台裁剪下一只水桂花插在瓷花瓶里,摆放在圆形餐桌的中央。滴上几滴水,享受并折射阳光。
  厨房里的微波炉嘀嘀地鸣叫。我去取温热的牛奶。倒入透明的容器内。圆润洁白的奶。
  我这才坐下。坐在木质的餐桌椅上。然后拆开信。
  信里所写的,是一篇来自考门夫人《荒漠甘泉》里于九月二十五日所记载的文章。我一开始不明白。只觉得猛然涌入一个童子的身影,满满当当地将我灌满。他的文字让我想起一个孩子。需要抚摸亦需要亲吻的孩子。
  “我为何……时常哀痛呢。”(诗四十二篇九节)
  我笑了。这封信让我在一瞬间里像极了慈母。我忽然像个拥有了太多太多爱的牧师,已足够去奉献爱的,这样一个人。
  随即我取来了纸笔。就着这满屋子的阳光和瓷瓶里花朵的馨香,写了一封回信。
  信并没放置在哪里。就放在家门口的牛奶箱里。
  然后便是怯生生的等待。
  第三日清晨。我带着小心翼翼的期许去翻看牛奶箱。那封信竟然消失得这样安宁神圣。仿佛是一只天使。
  我开始信主。开始祈祷。昼祷之夜祷之。
  我开始看圣经。开始祈祷。昼祷之夜祷之。
  我开始平静。开始祈祷。昼祷之夜祷之。
  那封信。那个牛奶箱。简直成了某种圣物。受赐于上帝。
  因为,它是我和天使彼此沟通的工具呢。
  整座城市。我与一只牛奶箱命悬一线。
  每日清晨,无论是就着小雨还是烈阳,我总是小心而期许地去打开牛奶箱。取牛奶与牛皮信纸。
  这样的时间,持续了近半年吧。之后,我就遇见了苏毓。
  再之后,苏毓遇见了梁良。
  再再之后,粱良遇见了我。
  十五、至幸。
  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是苏毓。
  她赤红着双眼瞪着我。她逼进我。然后扇我巴掌。扯我的长发。我被她推倒在地上,她顺手捉起鞋柜上的瓷器丢过来,透明容器在我的身边爆炸,存有植物汁液的水溅在我脸上。我多么希望这就是我的眼泪。然后我不以为然地笑。我很无辜。但我并不想澄清。无辜何必澄清。这世间如是多的无辜与不幸。我总觉得,自己算是万幸中的至幸。
  真正不幸的,是我面前如兽类般的苏毓。
  我庆幸她的咆哮。至少,她可以宣泄。
  接着的。我听见苏毓海誓山盟般地骂我婊子或者贱货诸如此类。她尖叫,摔东西,骂脏话。我都欣然接受了。
  最后,我看见她疲倦地靠墙坐下。她哭。她闹。只是,奉陪的人是我。不是你。
  良久。她起身,留下一地的狼藉,转身离去。
  我坐在地板上。和那一箱印有我姓名的信封。它们像碎片一样散落在地板上。
  ——就像我一样。
  十六、
  很多年后。苏毓写信告诉我。
  她很好。
  一切都好。
  我笑着把信封好。天空依旧明媚。粱良笑着从我后面拥上来。他的鼻息搔得我的脖颈痒痒的。
  他说,是谁的信呢?
  我默默地把信夹到《荒漠甘泉》的某页。然后淡淡地笑。
  我说。她在北方,过得挺好的。
  然后我转过身看他。抚摸他的头发。我看见粱良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然后愈发拥挤地搂抱我。
  我们也要好好的。粱良忽然说。然后他轻轻地摸着我的腹部。
  这个小家伙也要好好的。我们都要好好的。
  他俯下身跪在我面前。把耳朵贴在我的腹部上。
  我们都要好好的。
  然后。他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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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06:51:14 | 只看该作者
墨色的情感,半灰色的基调,将小说定格在了情感落错交织的年华中。咖啡是苦涩的,那个男人,是女人眼中的另一半。爱情占了作者生活的多少分之多少,情感灰度染上了寂寞的疼痛。好友的情感,不自然的游离在情感边缘,青春的实体,漠然的接受。让人不得不深陷的故事,婉转细腻的情节,情感铺叙的让人心口微疼。爱情和友情的纠缠,那是岁月抹不去,带不走的刹那嫣红。你哭了,她哭了,大家都哭了。因为爱上爱情,因为残存的心,仍留有爱的空间。寂寞等爱,爱如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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