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真的爱你,又怎么在乎加不加多那一个名呢 如果是好的一家人就不必计较那么多 正常的婚姻不需要婚姻法.但是,一旦到了需要婚姻法来打官司的时候,这新婚姻法就是明显歧视女性的.逞强的女人不要对此不屑一顾,你是女性,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即使你不承认,事实就是这样.对,恩爱的夫妻用不到婚姻法,但不代表这新婚姻法就是公正的! 新婚姻法认为对家庭的付出(无法用金钱衡量)不算作投入,只有经济投入才算.而女人是对家庭付出远大于男性的,这个没人有意见吧.为这个社会悲哀,为支持新婚姻法的女性悲哀. 还是找个远离城市的地方,买点石头买块儿地,自己盖个房子住吧 goodbear 发表于 2011-9-5 17: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常的婚姻不需要婚姻法.但是,一旦到了需要婚姻法来打官司的时候,这新婚姻法就是明显歧视女性的.逞强的女人 ...
你要说出来婚姻法是怎么歧视女性的撒,光在那说空话有什么用像“这新婚姻法就是明显歧视女性的”这之类的抽象的和含糊其辞的描述也太好笑了吧,让读者读完你的整篇文字也没弄明白新婚姻法到底是哪儿歧视女性了。
不说了,我休息去了,再见
璃末 发表于 2011-9-4 19: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男女生理特征和择偶策略有着根本区别,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字面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其实意味着更大的不公 ...
很抱歉,我只是简短地看了一下,但是我认为你叙述的某一些地方很可笑,比如“最后导致男性化的女人重斥着整个社会,人口素质下降”。这么说你认为男性的素质比女性差,嗯? asdsdfdfgg88 发表于 2011-9-9 21: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抱歉,我只是简短地看了一下,但是我认为你叙述的某一些地方很可笑,比如“最后导致男性化的女人重斥着 ...
还有像你那“婚姻法应该更倾向女性才对”之类的话让人咋舌,你怎么不说婚姻法应该偏向男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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